涟水网
 
 
 
首页 > 新闻 > 社会广角 > 疯妻自杀“连累”新婚丈夫
 
打印 收藏 关闭 定义你的浏览字号:
疯妻自杀“连累”新婚丈夫

 

涟水网 www.0517w.com  2008-01-18 09:17:22 来源: 江苏法制报  张甫 安进
 
 

    对父辈而言,1980年后出生的一代生活优越而又幸福,当越来越多的他们轻装上阵踏进婚姻殿堂时,每个人都衷心祝福他们能白头到老。然而,时代进步给婚姻带来的变化只限于“面子”,“里子”却所变不多,1980年后的婚姻仍然是酸甜苦辣味味俱全,似乎也难逃传统窠臼。

   相亲结婚,未知是福是祸

    李雷1985年出生在涟水农村。因为家境贫寒,只读到小学毕业就没有再继续上学,成年后随父亲在外地打工,但只是做些零活,不肯多出力气。贫瘠的文化背景、过早地踏入社会、城市与乡村的巨大落差使得李雷感到茫然无措,性格越来越孤僻,不愿与人多讲话,但不开口则已,开口就没谱,说些不着边际的话,村里人都笑话他,说他头脑不好。

    转眼就是2007年了,该是谈婚论嫁的年龄了,但因为家境不好和给村里人留下的坏印像,没人愿意给他说个媳妇,父母着急却也没有办法。一天,李雷父母听说涟水城郊有户人家有一女儿,刚离了婚,年龄与李雷相仿,便托人前去说媒,并定下了相亲的日子。

    2007年4月的一天,双方见了面。那女子看上去很朴实,圆脸,憨憨的,李雷一眼就看上了。媒人问女方意见,女方父母一脸乐意。双方处了一段时间,就在2007年5月份按农村习俗举行了结婚仪式,没有领取结婚证,算是结婚了。

与常人异,妻子原是精神病人

    女的叫沈青,1983年出生。父母就这一个掌上明珠,再加之刚离婚,还带了个孩子,如今又有了着落,就格外照顾李雷与沈青。李雷家住农村,沈青家住城郊,年轻人都喜欢城里生活,所以,二人在沈青家住的多,去李雷家住的少。毕竟是蜜月,处的还很好,渐渐的时间长了,两人也会因为生活琐事拌些嘴。但是李雷发现沈青似乎与常人不一样,动辄无来由地与父母吵架,对李雷也是忽冷忽热,还常嘀咕“活着不好死了好”的话,要买农药喝或安眠药吃自杀。

   李雷向沈青母亲问了个究竟,沈青母亲就将详细情况一一告知了李雷:原来沈青在学生时期就遭受刺激,患上了精神分裂症,偏偏在2002年又被暴徒强奸,精神病一下子严重起来,后住进精神病院治疗但未痊愈,医生说无法根治,便在有所好转后出院回家靠药物维持。2004年经人介绍与一男子相识并结婚,慢慢调养恢复不少。2006年初,还生了一个孩子。但生活琐事、性格不和很快压垮了沈青的神经,也断送了她的第一次婚姻,2007年2月,她与前夫经法院判决离婚。

再婚生活,不能承受之重

    李雷及其父母还是接受了这个事实,毕竟已是一家人,且两人感情也很好。李雷还是与婚前一样,不肯出去挣钱,就是做了也仍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没个长久,小夫妻为此闹过别扭。沈青自从病重后常疑神疑鬼,李雷对其与前夫所生小孩稍有不慎便招沈青不满而犯病。沈青还因家庭琐事经常与其父母吵闹,弄得一家不宁。李雷也还年轻,不懂如何与妻子相处,时常会提起其前女友的事。点点滴滴,诸多不快,深深地刺激着原本就患精神分裂症的沈青。
渐渐地,沈青的病越发严重,老是抱怨头裂开了疼,一人自言自语,想死念头更加强烈,数次自己出去买农药与安眠药。但人家见她神智不清,连药的用途都说不出,就没有人敢卖给她。自己买不到,就让父母买,父母自然不会听她的,她只有缠着李雷。

    有天夜里,她用水果刀逼李雷去买,把李雷吓得不轻,好不容易安抚下她的情绪。见妻子如此,李雷也心疼,却是无可奈何。两家人心中涌起了挥之不去的阴影。

帮买农药,助妻子走上黄泉路

时间就在煎熬中一天天过去。一晃就到8月了,在苏北农村正是给庄稼锄草除虫的季节。一天在吃完午饭后,沈青又对李雷说要买农药,李雷没有阻拦并陪她去了。

    在农药门市,店老板问买农药干什么用的,沈青依旧答不上来。这时李雷插上一句,说是买回去锄草的,店老板见二人举止亲密,似是夫妻模样,也就信了李雷的话,推荐了一瓶“百草枯”农药,说是锄草效果好。

    第二天中午,李雷正在午睡,被沈青的呕吐声惊醒,沈青面状十分痛苦,说是把农药喝了,李雷一听慌了神,赶紧叫来家人把沈青送往医院抢救,但抢救无效,沈青撒手而去。

三月婚姻,换来三年徒刑

    沈青的命运短暂而又坎坷,她的两次婚姻似乎更加速了她的凋零。对李雷这个只有23岁的小伙子来说,命运与他开了个不大不小的玩笑,人生从此转折。
2007年8月11日,李雷被涟水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公安机关在讯问时,李雷陈述其明知沈青要自杀仍帮她买农药的理由是他太爱她了,见不得她再受罪了,他是帮助她解脱,而沈青在医院抢救时也对公安机关陈述其自杀是自愿的,无人逼迫。

     2007年9月25日,涟水县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向涟水法院提起公诉,沈青父母也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李雷赔偿各项损失计358712元。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李雷帮助他人自杀,情节较轻,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除要承担刑事责任外还要承担民事责任,但受害人沈青死亡系其故意行为,故可减轻李雷的民事赔偿责任。

     2007年11月15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李雷有期徒刑三年,并赔偿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各项损失计28168元。判决后,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对民事赔偿部分不服,提出上诉,并要求检察机关对刑事部分提起抗诉。2007年12月13日,二审法院裁定维持原判,检察机关亦未提起抗诉。

 
 
 
【到论坛与更多网友交流】 【发表评论】 【本文共有评论0则】
涟水追回农民工工资90万元
下面没有链接了
 
相关链接
 无相关信息
 
 
论坛热帖

 
常用电话号码
县长热线 2312345
价格举报 12358  
消费投诉 12315
邮政客户服务 11185
天气预报 96121
自来水 2321824
有线电视 2324944
供电客户服务中心 23822222
纪律检查委员会 2380880
涟水汽车站 2321260
淮安汽车站询问处 3941431
淮安火车站询问处 3721222
淮安电视台新闻热线 3663130
淮海晚报新闻报料 3513110
 
Copyright © 2006 0517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涟水网 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编号:苏ICP备06022248号 E-mail:10000#0517w.com QQ:65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