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以来,江苏省涟水县针对政府采购领域长期出现的建设类工程转包、违法分包、乱挂靠或施工单位随意变更项目经理、更改图纸等,政府采购办公用品类,药品、医疗器械类采购以及采购单位付款不及时等违法违规现象,而带来的政府采购市场混乱、烂尾子工程、劣质工程逐年增多,甚至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的社会不稳定、政府公职人员趁机腐败等问题,积极探讨标后监管办法,有效地监督业主和施工单位信守阳光下的承诺,规范了双方的履约行为,有效地治理了政府采购领域普遍存在的顽疾。
一备案。重点审查合同是否按照招标文件与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价款是否与中标报价一致;工期、项目经理和付款方式有无改变;是否存在阴阳合同等。
两分离。一是项目经理押证工作与业主分离。中标项目经理证不是押在建设单位而是统一由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即招投标交易中心)负责保管,中途不得退回施工单位。中标工程项目主体完后,由中标项目经理向建设单位提出归还申请,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持批准申请证明到招投标服务中心退取。二是实地检查时,业主与施工单位分离。招标办在日常检查中,不仅要听取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项目部成员组成情况的反映,还要查看监理和项目经理在位考核情况,也要听取施工单位对建设单位在施工环境、付款等方面的践约情况。
三统一。每一个进入招投标服务中心规范操作的工程项目在施工期间,一般都要接受招标办在开工、中途、临近竣工时的三次实地检查,每一次检查中,都要填写《涟水县建设工程项目标后管理记录表》。
四规范。应进行分包的总承包工程项目,需填写《施工总分包情况备案表》;符合更换项目经理条件的,应填写《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班子变更情况备案表》,检查建设单位是否同意、建设主管部门是否履行审批手续;在施工期间确需变更施工图纸的,施工单位填写《建设项目工程量和工程造价变更主要原因分析报告备案表》,检查工程总监是否同意、是否通过设计单位、是否经建管局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变更后的增减造价是否通过造价咨询机构审定;在检查双方践行合同的方面,还要求建设单位填写《施工单位履约诚信卡》,施工单位填写《采购单位履约诚信卡》,作为招标办评定双方诚信情况的依据。
五建立。一是下发标后跟踪管理制度。以规范治理整顿建筑市场办公定的名义下发了《涟水县建设工程标后跟踪管理制度》,让所有在涟施工的建筑企业和所有本县行政、企、事业单位或建设工程的业主都能共同遵守;二是建立宣传教育制度。介于目前建筑市场的实际状况,标后管理工作是新生事物需要业主和施工企业有一个了解、接受的过程,经招投标监管部门的宣传教育,尽可能地让其自行纠正错误行为;三是违规处罚制度。对中标项目经理长期不在位的施工企业,对转包或违法分包的施工企业,对限期不改的施工企业,都能依据《招标投标法》和《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实施处罚;四是信息反馈制度。对每一次检查中存在的一般性较小问题,向建设单位指出纠正;对项目经理长期不在位、存在转包或非法分包或长时间拖欠工程等问题比较突出、比较严重的单位,招标办及时将存在问题、违规条款和可能出现的后果及时反馈给建设单位领导或者其上一级主管部门。五是督查通报制度。对多次交办、催办、督办且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采用通报制度,便于引起县政府领导重视,让有关监管部门和社会各界予以关注。